关于申请困难律师救助的通知
作者: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17-01-20 点击量: 1439
济 宁 市 律 师 协 会
关于申请困难律师救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体现协会对困难律师的关怀,解决困难律师的生活困难,经研究,决定对困难律师进行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在我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
二、救助条件
因患重大疾病或因突发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律师。
三、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并填写《济宁市律师协会困难律师救助申请表》。
2.各律师事务所审核推荐困难律师名单。
3.根据本人申请和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情况,协会确定最终的救助人选和金额。
4.请各律师事务所于1月20日前把“困难律师救助申请表”交到市律协秘书处。
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大家公认困难、确实需要救助的律师身上。
济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1月18日
扫码关注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