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伞·送法进校园 | 增强法治观念 共建和谐校园——兖州区律师行业党委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发布日期: 2024-10-31        点击量: 1137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护航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兖州区律师行业党委组织法治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法治之光 照亮青春——兖州六中举行法治报告会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全方位杜绝校园欺凌行为,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29日,兖州六中举行法治报告会。

报告会上,张晓慧律师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点,用通俗的语言讲解了近几年涉及交通事故、电信诈骗的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提高防范意识,重视交通安全,不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学会自我保护,避免违法犯罪行为。

和校园欺凌说“不”——兖州一中附属青莲学校举办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报告会

9月29日,兖州一中附属青莲学校邀请山东众睦律师事务所解红律师在多功能报告厅成功举办了一场以“和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报告会。此次报告会旨在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案例分析,提高全校师生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解红律师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以及法律责任。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形象的比喻,让师生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也让他们更加明确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举行法治安全教育报告会

10月24日,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山东九州匡正律师事务所杨丽律师带来了一场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安全教育报告会。杨律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以朴实的语言和典型的事例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概念、种类、特点,以详实的案例分析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并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提高了在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兖州区大安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以“与法同行,快乐成长”法治教育报告会

10月24日,兖州区大安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以“与法同行,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报告会。山东华安御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亮走进校园,与师生面对面交流,进行普法宣传。马亮律师立足法律法规的层面,结合典型案例,对法律的定义、法律的作用、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透彻且通俗易懂的讲解。此外,他还鼓励孩子们在遇到问题时,积极与老师、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同学之间也要相互帮助、友爱相处,积极树立起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下一步,兖州区律师行业党委将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