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行业处分的律师

发布日期: 2014-11-11        点击量: 23268

受处分会员:张继峰,山东恒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708200810798699。 在办理刑事案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私自向犯罪嫌疑人传递香烟,其行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2014922,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张继峰律师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

受处分会员:程兵,山东康桥(济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 13708201010706619。在办理刑事案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私自向犯罪嫌疑人传递香烟,其行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2014922日,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程兵律师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